第一,个人用户可持当月水费发票、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到营业大厅办理。其中应提供与房屋产权证一致的身份证。
第二,单位用户需填写单位过户申请表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携带产权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订好过户协议,结清原有水表水费,重新核定水价。对部分履约能力无法确认的客户,可要求提供担保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签订供用水合同后,即可办理变更过户手续。
第三,开发公司整小区过户居民应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商到前台大厅填写过户申请表。
2)开发商提供居民购房合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领取供水合同。
3)开发商提供过户楼房水表表位图,经用户确认表位正确,且无自转现象并签字。
4)开发商协助营业所抄表班和表位班现场验收(表井合格、表位正确、无自转、所有用水设施必须有表计量、居民入住率不小于百分之七十、总表水量和分表水量和差异不大于百分之五)。
5)用户需交三个周期水费且无欠费,半年内如因过户产生用水纠纷或大面积不交水费由开发公司承担责任。
6)开发商缴纳过户押金每户100元。
第四,新小区已过户超过50%后,开发公司(单位)过户给居民时业主本人可单独申请过户,用户在客户服务中心大厅填写过户申请表并提交开发公司盖章的业务受理单、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